各位律师好,麻烦咨询一个房租过户逾期违约案件。我先介绍一下情况。 我爱人今年2月21日购买朝阳区东四环一处房子,金额830万,中介是XX。签合同时,我方先付了50万定金,商定过户日付首付550万,之后银行贷款230万。合同约定,“100天以内按朝阳区不动产交易大厅网站预约为准”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手续(即过户),“6月1日... 展开
各位律师好,麻烦咨询一个房租过户逾期违约案件。我先介绍一下情况。 我爱人今年2月21日购买朝阳区东四环一处房子,金额830万,中介是XX。签合同时,我方先付了50万定金,商定过户日付首付550万,之后银行贷款230万。合同约定,“100天以内按朝阳区不动产交易大厅网站预约为准”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手续(即过户),“6月1日办理物业交割手续(即腾房)”。5月5日我方缴纳契税,但链家5月9日约到过户号却是6月20日。造成预约过户时间比合同约定时间晚20天。XX称这是朝阳区建委放过户号政策调整,属于不可抗力,按惯例建议可顺延过户和腾房。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