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能主张该房屋的产权吗?
我家原有住宅楼有两套,原为70%房改产房,2000年拆迁上新楼时,我父母提出新房中的一套让我全额交费,包括增加面积的购置费、建安差价等全部费用2.6万余元,房子由原来的20平米增加到40多平米,并说要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原房屋在我父亲名下),为此还给父母打了4000元原房价的欠条(该钱未还)。房产证办下来后,我考虑父母仍健在... 展开
其他答案
1、关于该房屋产权归属。由于该房屋没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起产权依法归产权证书上记载的人所有,即你的父亲所有。按照《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17条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虽然当初你父亲答应将房子过户到你名下,可以认为是赠与行为,但由于没有在法定的除斥期间进行变更登记,因此散失寻求法律保护以 展开
2010-12-30 11: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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