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当事人感情破裂,性格不和,对对方已产生厌恶,没法再和对方生
因当事人感情破裂,性格不和,对对方已产生厌恶,没法再和对方生活在一起,我想离婚但是对方不同意,我想选择自动离婚,但是我不知道关于自动离婚的一些相关程序是怎么样的 ,我们彼此双方育有一女,假如自动离婚的话,小孩该怎么判决,假如但女方提出自动离婚申诉的话,法律会判决女方赔偿男方的钱吗?我现在在广东工作,假如提出自动离婚申诉,可以... 展开
其他答案
首先纠正一点,离婚没有自动一说,如果有还需要法律干什么!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委托律师起草离婚协议书以后双方到领取结婚证时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如一方不同意协议离婚,那么另一方可以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离婚,携带离婚起诉状(律师起草)、结婚证、身份证等。孩子抚养根据你们双方抚养意向、经济条件等综合评判。
2016-06-19 19: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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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抚养权按照未成年人利益优先和最大原则,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出发,结合男女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2周岁以内原则随母生活并征询10周岁以上孩子的意愿、孩子成长环境、双方抚养能力)等因素综合判断后判归由一方抚养、另一方给付相应的抚养费用并有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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