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原本想赶在新政出台前买套便宜的二手房,但直到买房的前一天才咨询到深圳限购,外来人口需要缴纳一年的社保才够资格,而自己又没有及时办理社保,不符合购房资格;第二天看中一套176万元的二手房,业主红本还在银行抵押,中介说公司买房不受限,当即立断,支付定金6万无;现细细反醒后,觉得公司名义买房太过草率,买房额外增加的税费不说了,... 展开
个人原本想赶在新政出台前买套便宜的二手房,但直到买房的前一天才咨询到深圳限购,外来人口需要缴纳一年的社保才够资格,而自己又没有及时办理社保,不符合购房资格;第二天看中一套176万元的二手房,业主红本还在银行抵押,中介说公司买房不受限,当即立断,支付定金6万无;现细细反醒后,觉得公司名义买房太过草率,买房额外增加的税费不说了,更为重要的是房产登记在公司名下,并非个人,而我本人当初买房的初衷是尽快让子女来深圳落户读书(具体政策不得而知,我想房产所有权是公司未必能能子女享受入学优惠政策),这本身就事与愿违,违背初衷了;再就是公司持有房产,还要每年缴纳房产税及城镇土地税,即使是想要将公司产权转过个人,又仍旧要房产买卖重复缴纳天价税费。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