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到十周岁,在补课班撞玻璃门上,玻璃撞碎,脸部眼角划伤,脸部缝十一
孩子不到十周岁,在补课班撞玻璃门上,玻璃撞碎,脸部眼角划伤,脸部缝十一针,眼角五六针,后期需要美容,费用还不知道多少,我想问补课班负多少责任?我们和解要她把前期医药费报了,后期美容费用报了,其余不用她管,可补课班说只能报一半药费,如果走法律程序我们应得到什么
其他答案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因此,如果有证据证明学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016-06-18 12:26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