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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带着工人来北京通州区樱

我是一位带着工人来北京通州区樱桃园里摘樱桃的女人,就在六月十一日早上六点多,有个男性工人,年龄45岁突发心肌梗死在了樱桃树下,园里老板说只给丧葬费3万元,家属不同意,争吵不休,老板还说先不给工人工资,并且说有我的责任,请问您这里有没有我的责任呢?该赔偿多少钱合适呢?
大杜杜大|2016-06-14 13:5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updown_girl

你好,你没有责任
2016-06-14 14:26
来自北京市

猛汉

你好,一般雇主承担责任
2016-06-14 14:1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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