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建议学习本律师网站文章《张家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委托评估机构确定,并标明在征收补偿方案中,如果有异议,根据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或被征收人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在10日内出具鉴定结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展开
2016-06-14 12:13
来自北京市
评论(0)赞(0)点赞赞(0)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