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性格不合我要离婚(女方),男方不同意,如起诉有一处房产需
由于性格不合我要离婚(女方),男方不同意,如起诉有一处房产需要分割,房子是09年婚前买的,当时购房款80万,首付款是我父母出资24万,交房时交契税3.2万,男方出资6万,男方贷款50万买的,男方婚前还款5万,婚后还款4.8万,目前还有42万房贷,房本是我两个人的名字,产权个50%,如我起诉离婚,房产怎样判,有贷款的房子可以判...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因为产权上是登记了你们两个人的名字并且是各50%,离婚的话是一人一半的,当然债务也是一人承担一半的,因此,有贷款的房子法院也会分割的。其次,如果你们没有法定离婚事由的话,对方又不同意离婚,法院第一次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的。
2016-06-14 15:43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