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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期房,2015年11月签了

新买期房,2015年11月签了购房合同,还贷几个月。近期发现,合同的补充条款把开发商违约责任的时间都延期了,最离谱的是,产权时间由60天延长到360天,合同上说是双方协商延长的。请问,这个条款是否有欠公平。如果想撤销此条款,应该怎么做。相关法律支持吗?
面小团|2016-06-11 12:1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tingzhengp

如果已经签字,单方不能撤销,解答满意请点击“采纳”或“好评”
2016-06-11 13:05
来自北京市

qianruyan

可以在签订合同一年起诉,请求撤销合同。
2016-06-11 12:59
来自北京市

thef

您好,方便的话把合同发给律师看看,详情欢迎来电咨询
2016-06-11 12:50
来自北京市

跳舞的莲

如果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依法有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欺诈行为,当事人可依法请求法院撤销。
2016-06-11 12:40
来自北京市

canny__033

不会支持的,补充协议你可以不签的啊
2016-06-11 12:2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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