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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纠纷:法院判决文书里写道"被告应于本

借贷纠纷:法院判决文书里写道"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本金及利息,按月利率1.2%从某年某月某日起计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1,我能这样理解吗?1.2%的利息只能算到判决书生效之日(4月29日)加10天,是不是5月9日止吗?如果不是,是不是说可以算到法院通知领款之日起?2,加倍支付迟延利息是从... 展开
七年为限|2016-06-11 18:4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无水五天

送达之日起过十五天生效,再加十天的履行期间
2016-06-11 19:11
来自北京市

wangyitongsy

应是五月8日止,4 月有30日一天,去还钱
2016-06-11 18: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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