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独资企业,在中国开了三家门店,现在要关闭其中一家,宣布六
外资独资企业,在中国开了三家门店,现在要关闭其中一家,宣布六月一号闭店,但是我们签署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请问公司应该给与怎样的经济赔偿?
其他答案
你好,【违法 解除 终止 双倍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 展开
2016-06-09 19:09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