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问一下,我给朋友借
你好,律师我问一下,我给朋友借了一些钱但是欠条上的日期是2014年11月2写的,还款日期是一年,到现在他只还了我一点钱,我现在该怎么办
其他答案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可以帮你解答或处理。请方便时来电垂询(电话咨询免费)或来事务所办公室咨询(由于律师工作时间安排较为紧凑,烦请提前预约确定面谈时间),联系电话:136-6810-3663,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51号倍特康派大厦22楼。------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 何律师致。
2016-06-08 16:54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具体热线或到所咨询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