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6年刚刚购买一个二手房,产权没有过两年,现在产权已经过户,房款付了100万,还有18万未付,产权更名过户到了我名下,房主突然要求我付物业维修基金17000元,我认为不合理,合同约定只说明我付交易税费6万。从交订金和首期款的时候我就提示房主把所有票据准备好以便配合更名,房主均未提出异议,现在突然提出物业维修基金,请问房... 展开
我2016年刚刚购买一个二手房,产权没有过两年,现在产权已经过户,房款付了100万,还有18万未付,产权更名过户到了我名下,房主突然要求我付物业维修基金17000元,我认为不合理,合同约定只说明我付交易税费6万。从交订金和首期款的时候我就提示房主把所有票据准备好以便配合更名,房主均未提出异议,现在突然提出物业维修基金,请问房主如果没有没有缴纳契税和物业维修基金他也没有办法办理产权证,我也不会买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啊?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