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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三年前征收农村土地说要求开

政府三年前征收农村土地说要求开发利用,政府支付费用,三年中没有任何动静,土地依旧在农民手中耕种,2016年土地第三轮承包制度改革,现有土地价格则是原有的三倍价格,现在要求收走土地,政府也未出世公告或者文件,请问合法吗?是否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来从新赔偿问题?有法律依据吗?
dfagrgert|2016-06-06 18:5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kdenduoi

详询来电咨询
2016-06-06 19:34
来自北京市

倾城倾国大美妞

最好是你实际花费的费用及相应的利息。
2016-06-06 19:33
来自北京市

zhicheng1

看你们双方协商
2016-06-06 19:15
来自北京市

细带系鞋带

你好,按照你们周边的市场价,是合理的
2016-06-06 19:0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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