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首付买房后,再结婚,还了部分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是男
男方首付买房后,再结婚,还了部分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是男方的,女方的未动,请问这个增值部分是本金部分的份额吗?那最后男方要给付增值部分外还要付还了的本金,那还了的利息部分呢,还要给吗?这如何定义?另公积金增值部分要给付吗?算的话是否要对方给出她自己公积金的一半补偿出来。
其他答案
你好,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一人一半的。婚前男方出的首付以及偿还的贷款部门属于其个人财产。
2016-06-05 13:0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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