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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果一方的婚前有贷款房,在离婚诉讼中已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请问如果一方的婚前有贷款房,在离婚诉讼中已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支付部分进行了补偿,并已通过法院以调解书的形式予以确认,那么在离婚后售卖房产并过户时,是否还需要对方到场签字确认?
windows0596|2016-06-03 11:3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111zhaojun

应不需要的。
2016-06-03 12:00
来自北京市

红枫之家

不需要了,但建议你方在调解协议中明确该房屋归属及补偿内容、款项等以维护你方合法权益。
2016-06-03 11: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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