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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厂由深圳搬迁东莞,我在厂里做了两年半,如果我随

因本厂由深圳搬迁东莞,我在厂里做了两年半,如果我随厂走,按劳动法,厂方应赔偿我几个月工资?
KANGTA1998|2016-06-03 09:4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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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illy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也有同样的规定。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 展开
2016-06-03 11:05
来自北京市

snowyln

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2016-06-03 11:18
来自北京市

老卒B站

如果你随厂走,劳动关系继续存续,不存在赔偿的问题。
2016-06-03 10:56
来自北京市

伊乡热线

申请劳动仲裁
2016-06-03 10:42
来自北京市

宏魔

可以帮你,打电话给我,北京市道成律师事务所牛律师
2016-06-03 10:33
来自北京市

可爱丽儿

建议来电咨询
2016-06-03 10:28
来自北京市

上海崇明岛钓虾客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2016-06-03 10:18
来自北京市

housebuying

如果你随厂走继续工作是没有赔偿的,只有离职才有赔偿。
2016-06-03 10:02
来自北京市

championzo

建议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可以直接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2016-06-03 09: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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