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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建房问题(来自郑州70年代小区)

我们村是60.70年代从鲁溪镇集体搬迁到荷洲村的,人均耕地不到0.3亩地.现在有人要在一块非常好的耕地上建房,可能要占地150-200平米,请问这样可以吗?有什么法律可以制止这种行为?当地土管局是不是可以坚决不批准,还是也可以批准?请速回.能回复到我邮箱最好.谢谢
江山语聊|2010-12-29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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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照进梦想

首先我告诉你,耕地上建房时严重的违法行为,因为耕地不属于建设用地,宅基地的审批基本上必须建在建设用地上,是不得占用非建设用地的,因为占用耕地必须需要国务院的批准,所有我说本案不可能在耕地上建房的,建了就属于违反,这个问题你们当地的国土与房屋管理局必须进行监管,否则就属于行政不作为,就可以告他。但是占用耕地,任何一级的房屋与国故资源局都没有权利批准。
2010-12-29 10:2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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