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的两个问题。(来自大连长兴家园小区)
我于06年五一购买了一处军产房,位于大连市中山区清溪南街196号,合同上写着07年11月30日交房,推迟一天按千分之几罚,可延误了七个月,到08年6月才交,前几天我去售楼处问,他们说部队没有钱,怎么办?我应该走怎样的法律手段追回?还有,我于06年十一于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长兴家园小区买了一处商品房,个人产权的,07年按时交工...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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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回复如下:1、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2、如果对方不给办房产证,您是不可以自己去办房产证的,如果实在不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超过约定的办房证日期一年的,可以解除合同。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拖下去只会耽误时间。如果走法律手段,大约的费用会是多少?这两个开发商一个是沈阳军区,一个在长兴岛,都不在大连市内,应该到何地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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