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保障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户口满3年,且在市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人均月收入低于1711元; 3、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另外,单身(含离异)申请人须满35周岁;离异时间须满2年。(二)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保障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或居住证; 2 展开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保障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户口满3年,且在市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人均月收入低于1711元; 3、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另外,单身(含离异)申请人须满35周岁;离异时间须满2年。(二)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保障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或居住证; 2、持有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5年;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5、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保障房租金。(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保障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就业地城镇居住证;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人均月收入低于1711元; 3、在市区居住2年以上,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4、在市区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 5、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另外,单身(含离异)申请人须满35周岁;离异时间须满2年。(四)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对于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低收入无房户家庭,可填报《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实物配租意向申请表》,直接参与此批公共保障房的摇号分配。配租成功的,要自动放弃廉租住房保障资格;配租未成功的,继续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