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份共有房产分割
我拆迁后以和女儿名义买了套二手房,当时是女儿支付全额房款(但以我名义减免了拆迁购房税款约8千多元),房产证按我和女儿按份共有各一半产权登记。之后考虑房款是女儿全额支付,我经银行汇给女儿40万(未注明用于支付房款),且将自己银行卡交女儿保管并告知了密码。 后来因琐事发生矛盾,我女儿用我银行卡在柜员机上陆续取走34万,且不承认我... 展开
我拆迁后以和女儿名义买了套二手房,当时是女儿支付全额房款(但以我名义减免了拆迁购房税款约8千多元),房产证按我和女儿按份共有各一半产权登记。之后考虑房款是女儿全额支付,我经银行汇给女儿40万(未注明用于支付房款),且将自己银行卡交女儿保管并告知了密码。 后来因琐事发生矛盾,我女儿用我银行卡在柜员机上陆续取走34万,且不承认我支付过房款。我若要求按份额分割房产,胜算多少? 我女儿若反诉要求我支付房款,法院会支持吗? 收起
轻舞曼歌|2016-05-30 18:40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