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们夫妻因夫妻感情不和,在当地法院协议离婚。双方约定
几年前,我们夫妻因夫妻感情不和,在当地法院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将房产赠与儿子,女方一人对此房屋拥有永久居住权。之后我再嫁人,丈夫随后搬入该房屋居住。为此,前夫心里很不舒坦,不满我与丈夫在内居住。经多次协商无果后,前夫一纸诉状将我和丈夫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赠与并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前夫表示,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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