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外地人,15年上半年在嘉定看中一套别墅,
你好,我是外地人,15年上半年在嘉定看中一套别墅,也签好了黄面的上海房地产买卖合同,成交价等细节都明细写清了,但因为当时手上有一套房子,不可以买,经双方协商,就把交易日写到16年3.1,签完合同后就给了一半的钱然后把钥匙拿过来装修,装修期间普陀的老房子挂牌出售,并在15年下半年完成产权变更。但由于前段时间上海房价上涨幅度大,... 展开
你好,我是外地人,15年上半年在嘉定看中一套别墅,也签好了黄面的上海房地产买卖合同,成交价等细节都明细写清了,但因为当时手上有一套房子,不可以买,经双方协商,就把交易日写到16年3.1,签完合同后就给了一半的钱然后把钥匙拿过来装修,装修期间普陀的老房子挂牌出售,并在15年下半年完成产权变更。但由于前段时间上海房价上涨幅度大,现在上家想抬高合同上的成交金额,磨叽到现在也没跟我们完成尾款的交付并且变更产权。请问当时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上家的抬价要求是否可以拒绝?如果上家一直耗着,是否可以告上法庭,用法律手段来维权?期待您的回复,尽快,谢谢! 收起
梦之堂|2016-05-27 11:56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