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09.09向xx公司交25万
我2010年09.09向xx公司交25万元预订2012.12.31交付使用的期房一套。先前说是交房时给办理按揭贷款交尾款。不料,被开发商所骗,在2011.11月份通知我们必须在2011.11.30缴清房子的尾款,否则,就如何如何,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又不给办理按揭贷款,我借债26.1万元交清尾款,之前说的有90--140平米的... 展开
我2010年09.09向xx公司交25万元预订2012.12.31交付使用的期房一套。先前说是交房时给办理按揭贷款交尾款。不料,被开发商所骗,在2011.11月份通知我们必须在2011.11.30缴清房子的尾款,否则,就如何如何,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又不给办理按揭贷款,我借债26.1万元交清尾款,之前说的有90--140平米的房子,可是,在订选时,最小的面积是138..2平米。等于我预订了一套交情全款的期房。结果,开发商还延期交房3年半,且不予购房者赔偿,按原合同的最后一条,延期交房最高违约金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百分之一。也就是说最高赔5100元。请问此官司能打吗?胜诉的几率有多大?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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