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98年在镇政府购买了一块厂房,没有办理土地证,先属于集体土地,2010年我于厂内地面做了水泥
我于1998年在镇政府购买了一块厂房,没有办理土地证,先属于集体土地,2010年我于厂内地面做了水泥地平,将原厂内围墙及围墙外一个3-4平方的废弃猪栏拆除和掩盖了一口废弃的水井,2015年12月底隔壁范家到我家吵闹说我拆除的猪栏是他家的。我为了邻里关系就先提出赔点钱吧,后由派出所,司法所,村书记调节无果,后在我厂内强行做了个... 展开
我于1998年在镇政府购买了一块厂房,没有办理土地证,先属于集体土地,2010年我于厂内地面做了水泥地平,将原厂内围墙及围墙外一个3-4平方的废弃猪栏拆除和掩盖了一口废弃的水井,2015年12月底隔壁范家到我家吵闹说我拆除的猪栏是他家的。我为了邻里关系就先提出赔点钱吧,后由派出所,司法所,村书记调节无果,后在我厂内强行做了个大概10平方的猪栏,2016年2月我将范家起诉要求拆除猪栏,后我于5月下旬撤诉,6月初经过数次调解达成协议,1让我去范家道歉 2我家通往厂内的路经过他家屋后,此路为公共道路不许我与他家做永久建筑,他家如房屋改建搭支架我不得干涉(此路原来是给后面的敬老院留的,后我家将敬老院一起购买,购买合同上是这样写的:自范家房至楼梯下沿为公共道路) 3要求我在我家水井里给他家接个水送到他家(理由是曾在我家废弃的水井吃过水)4猪栏重建3400元以及调解来往车旅费600元(合计4000元)由我赔偿 5在同意以上全部条件以后范家将猪栏赠送于我 6所有的事必须在一个月内解决(也就是2016年的7月15号)我本着息事宁人的心理同意了此调解,调解过后他来和我说你来道歉要凭村干部,还有就是通往厂内的路不许我堆放原材料,于调解后第二天上午我找来村书记作证去他家赔礼道歉,中午11点半他母亲来我家说我给她装自来水的水管要在他儿子监督下购买我同意了,12点的时候他通过村里打电话给我又要求我给他家装个水塔并且要求水管挖深沟要将水管全部埋地下,后我觉得这是越搞越复杂决定不再调解此事,我想咨询下:1我这个人民调解书不执行后还有什么法律效益2他强建的猪栏能拆除吗?或者范家这次做的猪栏比以前的大很多我能让他恢复原来大小吗?3我能从那些方面保护自己的权利谢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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