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协议上有我两个女儿,我和我母亲名字,共获得18万被我父亲拿走,用12万买了一套商品房,产权人名字
动迁协议上有我两个女儿,我和我母亲名字,共获得18万动迁款被我父亲拿走,用12万在别处(不在动迁组给我们的房子,而是另一处)买了一套商品房,产权人名字是我父母,有免税凭证证明当时用货币化安置款购买这套商品房,现在父母已去世,我是否享有这套房的所有权?因为18万按四人分,我和我女儿共获得13万,应该足够买这套商品房,或是像法院... 展开
动迁协议上有我两个女儿,我和我母亲名字,共获得18万动迁款被我父亲拿走,用12万在别处(不在动迁组给我们的房子,而是另一处)买了一套商品房,产权人名字是我父母,有免税凭证证明当时用货币化安置款购买这套商品房,现在父母已去世,我是否享有这套房的所有权?因为18万按四人分,我和我女儿共获得13万,应该足够买这套商品房,或是像法院调解员说的那样,我和我侄子(代父继承)平分这套房,理由是产权证上名字是我父母,再问一下,法院怀疑我父亲将余下6万给我了,是否要拿出证据啊,因为我没有拿过,请律师解答,假如法院判决不同于律师回答,是否可以上诉?谢谢 收起
陈星似|2016-05-26 15:19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