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购房知识> 问题详情

婚前继承的房产,婚后我媳妇不知道的情况下书面写给了弟弟,没过户,我可以不给他吗?(来自菏泽宅基地小区)

2000年大学还没毕业时农村的爷爷去世(奶奶在多年以前已去世)父亲继承了爷爷的宅基地使用权。父亲直接将两处宅基地(父亲本人有一处)分别改成我们兄弟两的名字。弟弟2000年结婚,2004年我结的婚。弟弟一直认为我大学毕业不回农村了,留在城里,就和父母(父母一直住我名字的房子)闹,要把房产全给他,隔三差五打架,一打架就把我叫回家... 展开
wzyl7g|2010-12-27 05:09

其他答案

sinzd

根据农村“一户一宅”的宅基地使用权政策,您虽然同意将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给您的弟弟,但按照国家的规定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对于您未经妻子的同意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您的行为效力问题现在还不是很确定。因为现在《土地管理法》和《婚姻法》的规定用冲突。您婚前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不同的认定。根据您说的情况如果现在将房子给您弟弟,他得到房子后会更加对老人不好,所以不要将房产给他。
2010-12-27 06:15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