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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地是我妈妈的名字,2009年由我妹妹出钱盖了七层楼房,我夫妻和妈妈居住,部分出租,租金凑齐给妹妹建

宅地是我妈妈的名字,2009年由我妹妹出钱盖了七层楼房,我夫妻和妈妈居住,部分出租,租金凑齐给妹妹建房款,妈妈百年后这房子我姐妹平分。现在妈妈还健在,房子也没有过户。我2011年11月与前夫离婚了,协议上房子一半的四层给前夫,请问这份协议有效吗?
暮苍|2016-05-25 17:1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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