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于2008年12月31日交房,但地产商未能按时交付,现已经09年3月2日,交房日期确定在09年5月31日.合同上写明逾期两个月业主可以要求退房。其实我在他们未能交出房子来就已有退房的想法了。于是昨天去了躺售楼处,对方说可以退的,但由于我是贷款的,已还贷一年多了,他们说不赔我这一年所交贷款的利息,如果不退房我们就能拿到违约... 展开
原定于2008年12月31日交房,但地产商未能按时交付,现已经09年3月2日,交房日期确定在09年5月31日.合同上写明逾期两个月业主可以要求退房。其实我在他们未能交出房子来就已有退房的想法了。于是昨天去了躺售楼处,对方说可以退的,但由于我是贷款的,已还贷一年多了,他们说不赔我这一年所交贷款的利息,如果不退房我们就能拿到违约金了,但现在选择退房却一分都没有,最多也就赔0.1%,这是他们违约的,居然还好意思不赔???(违约金是每天万分之一的赔偿)请问这样对我们来说公平吗?我看了很多资料好像利息要赔偿的.但是他们确说不赔的,当然了,这些话是那边的售楼小姐讲的,我觉得也不能算数,我去的原因也是想先了解后再准备退房的,昨天听对方这么一讲,我初算了下如果不赔的话我大概要损失一万,至于说已还贷一年的利息是不赔的,我觉得在法律上很不成正比。完全不符合这种说法!对方说我是贷款的所以这个还贷的利息是跟银行的关系,与他们不搭噶,所以他们不会赔的。有这种说法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