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大修自住住房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退休的、子女发生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父母;(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且户口迁出本市的;(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翻建,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展开
(一)购买、大修自住住房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退休的、子女发生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父母;(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且户口迁出本市的;(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翻建,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二)离休;(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四)出境定居的,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造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