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产过户的问题-中顾网(来自南通解放路商品房小区)
本人在南通准备购买一套二手房,与A(卖方)签定合同并交付定金后,A把房产名转入我名下,在准备交付余额时发现房子存在问题,于是终止合同并同时想把房产名转回给A,这时候问题出现了,江苏房产局说:为了防止房子的倒卖,同一个房子在5年内再次过户,将交纳5倍(也可能是10倍有点忘记)的过户金额,所以在此想问下,我们并没有把房子卖给第3...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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