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房屋交易有效吗?
请问:我叔伯是个残疾单身老农民,在05年,因新农村建设拆迁,他在乡镇府新城区集中安置规划地块上自行修建了一楼一底一个门面宽的安置房(至今还未办任何产权证件,请问这是叫小产权房吧?) 到06年,因个人原因将该房以签房屋买卖协议形式卖给别人。可现在想收回房屋自住。请问,该交易有效吗,现在能要回房子吗?谢谢!
其他答案
小产权房的交易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不可能得到确认(最近有关部门负责人重申小产权房违法),不受法律保护,本案双方签订的买卖房屋合同将被法院认定无效,如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你可以要回房子,返还对方已付购房 展开
2010-12-23 06:2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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