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房子是到今年11月20日到期的,然后房东提出来房租每月涨200元,因为我烦搬家就同意了,为了夜长梦多直接就跟房东又续签了一年,也就是说房子还没到期我已经将明年的合同都签了,然后给了半年的房租,三个月是安以前房租给的,后三个月是安涨了200元的房租给的。。。 就在前两天,房东突然带人来看房子。这个还是和我住一起的人告... 展开
律师您好 房子是到今年11月20日到期的,然后房东提出来房租每月涨200元,因为我烦搬家就同意了,为了夜长梦多直接就跟房东又续签了一年,也就是说房子还没到期我已经将明年的合同都签了,然后给了半年的房租,三个月是安以前房租给的,后三个月是安涨了200元的房租给的。。。 就在前两天,房东突然带人来看房子。这个还是和我住一起的人告诉我的,然后我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房东确认,房东说他急需用钱,这我可以理解,房东说等他把房子卖了会跟买主让我们住到11月份,但是他压根没提违约的事情。。。 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有条出租方责任“出租方如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应按延迟期内承租方应交租金的100%向承租方付违约金,且退回租金”,请问根据这条我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我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吗?但是合同上还有一条注明不能转租,我把整套房子租下来之后因为有两个空房间我就又租出去了,这个算是转租吗?合同上注明如果转租此房需要支付违约金一万元, 我要支付吗?另外押金收条我找不到了,但是押金的金额在合同上注明了,那我押金能拿回来吗?期待您的回答,非常期待期待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