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市御临华府住宅小区车库纠纷
由于文登市御临华府住宅小区车库设计少,开发商于2010年4-5月份在小区的北面另征一块土地用于建设车库及公司办公楼,并收受订金8万元,当时收据上写明:收地上车库订金8万元(也有收10万元的),没有签合同。现在车库基本完工,但地上车库改成了地下车库(原地上车库总数26个,现在变成地下车库40-50多个)... 展开
由于文登市御临华府住宅小区车库设计少,开发商于2010年4-5月份在小区的北面另征一块土地用于建设车库及公司办公楼,并收受订金8万元,当时收据上写明:收地上车库订金8万元(也有收10万元的),没有签合同。现在车库基本完工,但地上车库改成了地下车库(原地上车库总数26个,现在变成地下车库40-50多个),且价格比原来地上车库多很多钱(原来说是10--12万,现在要15-18万),业主纷纷不平,要求给个说法,开发商答应给退钱(原来不给利息,业主闹起来了后答应按银行存款利息付利息)。业主要求:1、按银行利息退予付款不合理;2、地上车库改地下车库时就应该尽早把款推给业主。3、按法律规定应退还预付款的"订"金两倍。4、新车库应按原来的价格卖。5、预付款超过房屋20%。开发商理由:1、地上改地下是规划部门改的。2、我的车库性质不变,还是车库,且位置也不变(车库号不变,但位置肯定变了),所以我不违约。恳请律师详细解答,衷心感谢! 收起
小小鸟之家|2016-05-12 12:18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