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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产房屋拆迁费分配

律师:你好,我住的房屋是企业产两间,原承租人是我父亲。我结婚后一直与父母同住,父母先后去世后,经我兄,姐,妹同意并签字后,承租人于1989年变更为我本人的名字,2001年正式签定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至今,现市政府要将该住房进行拆迁,请问我的兄,姐,妹是否有权与我共同分配拆迁款?如果有权怎样分配?如果无权,我有何依据?谢谢!
sesameabc|2010-12-21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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