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存在违约呢?
我在2010年2月已经签订购房合同,并应经进行购房按揭贷款。原先房子面积为131.9平方米,通知办理按揭贷款时是133.9平米。房产公司直到2011年10月27号才通知交房。当我要去领钥匙时,房产公司说房产面积为135.9扩大2平方米,需再交3千多元钱才能领钥匙。这个房子一年变三次面积。这种情况属于正常情况吗?
其他答案
很正常!施工时依据图纸建设,建筑面积早已确定,如果变化太大也通不过政府验收,因为政府是按照面积收取服务费的,所以**成品偏差不超过1%。多退少补,没有退房之说,除非在合同里专门约定。
2016-05-09 18:3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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