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帮帮忙
请问各位高人,我和我朋友合伙买房,各占50%,他为房屋所有权人,我为共同所有权人,如今我想成为房产证上唯一的产权人,他那部分应该如何处理,是赠与的方式吗?那么,要做公证吗?一共下来费用大概是百分之多少,如果我在5年内卖出,要征收多少税,5年后卖出又是什么情况?非常感谢!!!
其他答案
是否赠与取决于你们之间是否有偿?如果不是赠与,那么可采取转让的方式处理。法律上公证不是必须的,但实际操作中往往是要的。如果5年内卖出,那么要交约5%的所得税。
2008-05-15 23: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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