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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香港房东出售厦门一套房子,叫厦大一个禽兽叫湿帮忙签合同,合同签完了定金也收了,过几天等要过户时就

威胁中介要分中介费,不分就要搞破坏!现在中介不受威胁,就到处造谣,威胁!这种人怎么当上厦大的老师呢?祖国的花朵在这样的人教导下会怎样呢?如果你有理,为什么不用堂堂正正的去找当事人及管理部门呢?就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你不觉得羞耻吗?
zhuren8|2016-05-07 16:4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草桥紫藤

合同是最具法律效应的!跟着合同走,到期不过户算违约,在报警敲诈
2016-05-07 17:39
来自北京市

可爱小小羊

这个厦大的是老师吗?是跑了吗
2016-05-07 17:25
来自北京市

alibabalala

你好,我顶你!必须不受威胁!
2016-05-07 17:16
来自北京市

小柯兰

直接找学校领导去投诉,除非她不要颜面吧
2016-05-07 16: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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