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配问题请教
3年前,我和妻子尚未结婚,但在苏州共同购买一房产,由于我当时在外地工作,所以用妻子的名字作为主贷人,采用妻子的住房公积金商业贷款的方式。首付由我提供,每个月我将房贷的整数部分通过银行转到妻子银行账号下,余下部分由妻子负责。现双方协议离婚,房产是否可以归到我名下?若可以,怎样过户,需要什么样的手续?注:我现在是自由职业人,无社...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你最好私下里跟你老婆协商好,房屋归属补偿等问题,如果你到法院判决这样对你很不利。如果协商不好,你想多拿点产权,就要需要你提供还款证明,首付款证明,这个如果是银行转账,你就可以多拿点。最好找个律师详细咨询
2016-05-07 15:45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您好,请问协议中是否有写到房产判决属于您呢?如果没写,您无法得到房产的。如果房产协议给您,是需要过户换证的,您必须提供相关证件,譬如身份证,户口本,社保证明等。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