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招
新房09年买的,2010年4月入住,2010年因房子漏雨物业给修了9次,也没修好,2011年8月又进行了维修,漏雨的地方主要在窗户的窗台板下,启开窗台板发现那面墙都是洞,外面就一层薄薄的水泥,不打开窗台板根本看不出,开发商答应维修结束后进行赔偿,但修完房子后开发商就躲起来了.2010年11月到2011年4月房子供暖就没有达标... 展开
其他答案
之前的建议是违法的! 这个问题找物业,缴纳维修基金难道是给物业发年终奖的 ? 漏雨情况是只有您一家嘛?但供暖应该都有这个问题吧,联合业主一起,最好找业主委员会,与之协商,协商不成再反应到相关部门,这种问题就是人多力量大!
2016-05-07 15:1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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