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购房知识> 问题详情

因为公积金贷款,房子写的是老公爸爸的名字,但钱是两家一起付的,万一以后离婚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yanshoufeng|2016-05-05 17:5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尼路

您好,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 展开
2016-05-05 18:18
来自北京市

提问回答2010

你好!如名字登记为男方爸爸的名字,则房产的所有权属于男方的爸爸。——谭君耀律师。
2016-05-05 18:49
来自北京市

别发牢骚

你好,房产一般以登记为主
2016-05-05 18:44
来自北京市

南沙群岛的海鸥

万一离婚需要现行所有权确认纠纷,要求变更产权人,为避免以后纠纷取证难,现在最好保留好有关证据
2016-05-05 18:34
来自北京市

红枫之家

从你提供的情况看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可以实现债权。
2016-05-05 18:09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