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家庭成员拥有本市城区范围内常住城镇户口三年以上(单身未婚青年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年满28周岁(含28周岁)以上)。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 展开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家庭成员拥有本市城区范围内常住城镇户口三年以上(单身未婚青年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年满28周岁(含28周岁)以上)。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每户只允许购买一套与核准通知书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希望回答对您有所帮助,您可以到房管局进一步了解。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