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家居装修>装修前>户型> 问题详情

·急~~~高手帮忙~~~~物业管理案例3(来自太原绿地世纪城小区)

业主赵先生在2003年8月两次收到绿地世纪城物业管理公司的整改通知,要求他将78号101室出租给开五金电的店主迁出小区,恢复住宅使用性质。由于店主没有及时搬走,小店还遭到停电的“待遇”。而同一小区内,由物业公司擅自将51号地下车库租给的几家五金建材和装潢公司,他们没有接到要求限期搬走的通知。问:1.物... 展开
阳光融露|2016-05-05 11:2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wzlxg02113

物业行为不正确。公摊收益归业主所有
2016-05-05 12:11
来自北京市

hmtlemon

这个物业肯定不行因为这个房子具体做什么不能有物业或您来决定,应该是由房子的使用性质来决定;再就是小区物业是没有权利停电的,可现在好多的物业公司就是拿着配电箱的钥匙,不服从管理就给停电,这属于霸王行为!
2016-05-05 11:53
来自北京市

莫思颜

1、不正确,如果要改变地下车库的使用功能必须征得业主大会统一之后报相关政府部门审批之后才可以。3、物业公司无权采取停电措施,用电是用户与电力公司之间的一种协议,与物业公司无关,如果电力公司有委托书给到物业公司,那么物业公司可以按委托书权限进行处理。
2016-05-05 11:50
来自北京市

NFZ588

不正确的 这个收来的费用 可以用做 小区建设小区物业没有停电的权利 电力公司才有的
2016-05-05 11:36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
免费设计
关注有礼

关注二维码
看海量装修美图

装修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