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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安置后如何办理房产证

我们是曾经居住在潍坊奎文区北下河片区的居民,现拆迁安置在新华路玉清街新华风景小区。至今已入住两年的时间,但房产证却迟迟没有办理下来,现在因事需要房产证,请问属于这样的问题有什么样的途径可以解决?期盼您的回复谢谢
余韵天下|2016-05-05 15: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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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henongtian

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所(也许现在有些地方的称谓变了)所有。那么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所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大概是70%左右,是我自己计算的,不一定符合你那里的具体情况)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但是大都没有分户的土地使用证。另外,由于地方政策的不同,是否允许安置房私有,各地也有不同的规定。建议你去当地安置办咨询一下
2016-05-05 15:2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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