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离婚时,装潢费算的房屋价值吗?
现在所住的房子是由男方父母购置的,装潢费是由我家出资的,那时候的房子很便宜,装潢费加电器什么的都占了房款的一大半,现在准备离婚,我想问一下装潢费可以视同整个房屋的价值进行分割吗?因为房子已经升值了很多,可是当时大家出的钱也差不了多少,如果房产分割给他,他当然赚大发了,但是装潢费按照当初的价钱分割给我的话,那我就损失太大了。
其他答案
房产价值评估时装潢过的房子和没装潢过的相比明显增值应该随房产一起增值的单拿回当年的装修费不合理要这么做明摆着是欺负人啊明显不能算房屋的价值,因为房屋属于物权,而装修费是债权的范畴。你说的也有一定道理,可以在法庭提出来,要求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尽量考虑。
2016-05-05 12:0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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