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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学府西院买房时售楼处说是2012年底交房,交了2万签合同时一看是13年6月份,还有延期半年属于

不赔偿的,当时想不签,结果说不签2万就是违约金,不给退了,说能按合同6月交房,结果现在连窗户都没安,根本交不了,就觉得自己背骗了,无良开发商,心理很恼火,就没有什么解决办法吗?求救各大侠!
dabukaishenme|2016-05-05 12:5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芥末巧克力猫

1、房地产开发商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按照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其中五证、两书是最为重要的条件。五证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书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2、开发商只和你签订房屋认购书,没有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估计是没有预售许可证,这是违反《商品房 展开
2016-05-05 13:18
来自北京市

传奇杀手

直接起诉,可以打赢的/
2016-05-05 13: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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