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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条件能申请青岛市的经济适用房吗?

我的情况:无房,2006年8月专科毕业后来青岛工作,户口是城阳户口(厂里户口),平均工资3000-4000/月(实发)。公积金500/月。09年10月结婚。今年9月孩子就出生了。我对象情况:本市李沧区人,户口在李沧。跟我一个厂工作。工资1500-2000/月。 这个条件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吗?是不是要先迁户口啊?但是把户口迁到他... 展开
不准叫我丫丫|2016-05-05 09:3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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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丽莎白0730

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如下: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年收入不超过***5万元(单身家庭不超过***2.5万元);(2)没有住房或住房面积未达到政府规定标准;(3)申请人拥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 按照2002年11月20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李沧区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发[2002]92号)规定,两年内适当放宽李沧区经济适 展开
2016-05-05 09: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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