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该如何要回来?
2012年7月10日,我在洛阳用自己的房子抵押,通过洛阳瀚华公司贷了款给一位朋友用,在2012年7月11日,这家中介未经我同意也未让我出面,就到公证处,拿了一份我并不知情的有我的签名的(委托买卖委托书)私自到公证处做了公证,在2012年12月4号也未通知我就把我的价值70万的房产以30万的低价卖了,而且已在洛阳市房管局过了户... 展开
2012年7月10日,我在洛阳用自己的房子抵押,通过洛阳瀚华公司贷了款给一位朋友用,在2012年7月11日,这家中介未经我同意也未让我出面,就到公证处,拿了一份我并不知情的有我的签名的(委托买卖委托书)私自到公证处做了公证,在2012年12月4号也未通知我就把我的价值70万的房产以30万的低价卖了,而且已在洛阳市房管局过了户。想请教各位朋友如下法律问题:1.本人未出面,公证处能做公证吗?这份公证有法律效力吗?(希望在法庭有办此类案件的好心的法官和律师也给个解决办法!)2.我只有这一套房子,还有孩子,买房人未见我的面,以低于市场价50%的价格购买,我的贵重物品日用品孩子的衣服都在家里,也未通知我加把门锁换掉,以至于我和孩子过年也回不到家,这个买家算不算恶意购买?我家里放的首饰和贵重物品若丢失,该由谁负责任?谢谢各位好心的朋友! 收起
txw349|2016-05-04 14:53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