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他人购房后房产证写的是他人名字怎么过户回来
2006年我母亲委托亲戚的亲戚关系在淮上区曹老集路西购买132平米的商住房,当时该人是此镇的副镇长有关系能抢先购的此房。因此将购房款分两次现金交易给他。后以房主以他为名购的此房。后说三年以后能过户回来,到三年后他以政策原因讲不能过户回来 要等5年以后。因给其房款时碍于情面没有留下一些法律证据,现将写有他名字的房产证... 展开
2006年我母亲委托亲戚的亲戚关系在淮上区曹老集路西购买132平米的商住房,当时该人是此镇的副镇长有关系能抢先购的此房。因此将购房款分两次现金交易给他。后以房主以他为名购的此房。后说三年以后能过户回来,到三年后他以政策原因讲不能过户回来 要等5年以后。因给其房款时碍于情面没有留下一些法律证据,现将写有他名字的房产证拿回来了,他自己出具了一式两份的房主转让协议书。内容大致是此房产权归我母亲所有,今后办理过户手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我母亲承担。请问这个协议书有法律效果吗?如果没有,该怎么将房产过户回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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