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宅基地问题
律师你好。这是关于农村宅基地产权的问题。我是杨村镇塘角村的。我们村于2004年为每个家庭分得的地皮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以下叫土地证)。我解释下这个地皮是怎么来的:地皮大概是2000年左右的时候分的,分地方式是按照每个家庭成员1.6m宽的门面。长为20m。当时我家的成员有5个(父亲,大姐,二姐,我,妹妹)。所以分得1.6*5=... 展开
律师你好。这是关于农村宅基地产权的问题。我是杨村镇塘角村的。我们村于2004年为每个家庭分得的地皮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以下叫土地证)。我解释下这个地皮是怎么来的:地皮大概是2000年左右的时候分的,分地方式是按照每个家庭成员1.6m宽的门面。长为20m。当时我家的成员有5个(父亲,大姐,二姐,我,妹妹)。所以分得1.6*5=8m的门面,按照4米一个门面,就有两个门面,每个门面就办理一本土地证,但是每一本证上面只能写一个人的名。问题就出在写谁的名字上面了,就在2004年初的时候,我家多了一个新成员,就是我继母(我母亲早年去世了)。当时村里就通知各家,上报每家人的土地证上面到底是写谁的名字。我继母就上报了我父亲和她自己的名字。当村长看到后,发现情况不妙,因为我是我家唯一一个男丁后代,怎么可以没有我的名字呢,就说了我后母两句,她就非要写上她的名字,于是就又去问我父亲,我父亲认为反正是一家人,写谁的名字都无所谓。由于村长出于好心,就偷偷地把我父亲的名字换成我的名字。两本证上面就分别写了我和我继母的名字,于是就等于我们家分得的地皮由我和继母一人一半。由于我们四姐弟妹每人是1.6m,1.6*4=6.4.就算我父亲那份分给继母,况且父亲的那一份也有我们四个的份。请问现在我们有没有办法拿回属于我们的那份地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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